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处理?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员工要做的其实很简单:争取维权。《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处理方法1.可自主离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不需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2.可获取经济补偿员工以上条理由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3.可主张双倍工资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公司不做补偿,可申请劳动仲裁,员工需保存好工作证、工资条等可证明与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以备举证;如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承担赔偿金,赔偿金额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若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况,还应足额补完应获薪资(有加班情况还应补足加班工资),当然不管哪一种方式,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补交社保。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社保属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合同规定不购买社保的,则构成了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厦门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交强险,它是一种与购买车辆的时候,手要缴纳的一种保险,有关的险种,当然交强险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现在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车主同样也要买的必需品了,车险给车子添加了一层保护,但是购买车险时有很多的车险种类可以挑选,划痕险就是车险中的一种,那么......

·电动车撞人锁骨骨折怎么赔
    电动车撞人,造成受害人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

·校车超载事件2023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虽然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渐为各大学校添置了校车,以解决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超员超载......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一、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起诉时,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应提交下列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