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继承份额怎么确定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三、对老人照顾较多可以多分遗产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指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尊老敬老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法律鼓励每一位公民对老人多关心照顾,多尽一份孝心,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于没有孝心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遗嘱继承中,只能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否则的话就应该属于遗赠。而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其实就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重叠。但是在法定继承中,必须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自然也就轮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产分配的要求有哪些,遗产分配有什么条件
    在我国,遗产分配暂时没有要求方面的规定,但却有一些原则需要继承人们遵循。那到底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而遗产继承的顺序又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学习......

·离异后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离异后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一、离异后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离异后子女有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一、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没有区别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当中包括子女,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可以被继承的遗产都有哪些
    一般公民去世之后,其所有的财产就变为遗产,通常就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但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是可以继承的,那现实中可以被继承的遗产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