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申请宅基地资格与流程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申请宅基地资格与流程是什么?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首先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6、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流程: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二、不得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农村居民如果要修建自建房的,除了在原有的宅基地的基础上进行修建外,都需要向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宅基地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每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只有进行分户时,才能进行额外的宅基地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审查。


·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一、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地铁拆迁房屋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未签协议就不能拆迁......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国家征收人民土地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国民过得更好,但国家征收土地不能强硬地直接进行,而是应该通过补偿被征收人以抚平其对征收决定不满的情绪......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为了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快点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许多地方就要开始大量的征地进行拆迁。然后在拆迁的过程中会遇到有很多人都不愿意拆迁的问题,其实这......

·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土地承包在农村是非常多的,也是很常见的。农村的一些年轻人认......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于因建设需要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等。每......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有些人为了购买第二套甚至是第三套房产,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但是借名买房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具体来说,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