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1、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2、农用地转用方案:

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3、补充耕地方案:

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同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确属必须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三)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4、征用土地方案:

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被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

(二)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被征用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5、供地方案:

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四)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符合规定;

(五)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书四方案对于征地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而且这几种情形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也会不一样,但执法人员就一定要按此情形来进行监督,争取双方在征地的过程中不会有任何纠纷,所以,征地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违法必定就会受到处罚。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
    如何能合法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分割。这个问题是这些年的热门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有很多的疑问,那么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协议离婚就不能异地离婚了,因为它必须双方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一起才能办理,如果只有一方是不行的。二、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打算......

·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一、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以管辖,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管辖的,建议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方便......

·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如何流转?
    一、“一户一宅”的原则二、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这样就自然要说到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话题,我觉得可能的结果应该是出租流转,一是法律障碍,二是实际需要。如果放开农村宅基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直接使用土地,使用是由具体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家通过税收和土地的有偿制获得收益所以只要符合使用国家土地的条件,我们都......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公有制在我国体制中占主导地位,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资源归您集体所有而非公民个人私有,就以土地资源来说公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根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