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版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版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中小型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确定的。

九、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十、本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一、本定额层高按3.3m考虑,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十二、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这份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的内容,包括了这份定额编制的情况,适用的范围,单价的确定和施工程序等主要内容,是对定额内容的补充说明,对于解决建筑工程中遇到的计价、造价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有关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

·一、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付吗?
    一、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付吗?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不能要求赔付。我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一般实践中也不存在这样的做法。因身体伤害而直接发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像脚手架这些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人员在脚手架上面攀高下低,所以说对于脚手架的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员......

·工厂用童工劳动局监察部门查出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我国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及介绍童工就业,但是仍有不少人知法犯法,对雇佣童工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保密工作做得好就不会被处罚。但是实际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为目的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该单行法中,详细规定了该如何处理各种因劳动关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