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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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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

离婚后孩子的财产双方都没有处分权,但是,孩子的财产可以交由抚养权人保管,相关法律规定是:

1、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被分割。

2、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其成年。

3、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只能处分对孩子权益有利的行为。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有: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人们早就习惯了,在孩子特别小的时候父母几乎可以代替孩子做所有的决定,因为有些父母还是没有在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去看待孩子。孩子年纪特别小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把财产交由孩子个人保管,实际抚养人保管孩子财产的时候,可用于孩子个人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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