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赔偿金如何计算年限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赔偿金如何计算年限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中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于是首先要确定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这里面就涉及到确定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其实也可以说成是赔偿金的年限。具体如何计算,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有赔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通常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从而导致员工不得不辞职的话,此时员工就可以依法要求单位作出赔偿金。既然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那首先肯定要计算出经济补偿金。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员工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了。



·一、工伤公司要赔哪些费用?
    一、工伤公司要赔哪些费用?工伤公司要赔医疗费、护理费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费等的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

·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多少?工程质保金是发包方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承包方违规,发生事故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推卸责任给发包方并造成损失的一种保险金。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合同......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

·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关于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内部承包人所雇用的人员与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二是承包企业业务后的员工与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相信您在生活中也会遇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