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身边经常有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要害怕积极报警配合处理也是不会有什么处罚的,很多人对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有疑问,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不用销案。赔付完伤者的损失以后,这次交通事故就了结了。赔付完成之后,你可以凭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到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销后就没事了。不会有任何影响, 也 不会影响你以后车子的年检,但交通事故多了,保险费用会提高。

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1、固定现场证据:

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2)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出具,也可以事后出具;但是最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当场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可以口头申请),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是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在进行事故赔偿结束之后肇事者是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因为有了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就可以进行保险的报销,没必要去进行销案,并且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一般来说,法律上规定的给予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只是为其免费提供援助律师,但是对于其他的诉讼费用并不减免,但是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向法院申请,经认定......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车损险已经成为现在每一位车主给自己爱车必须投保商业的险种险种。因为这个险种能在车主爱车发生意外的时候,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并且是理赔权益达到最......

·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在购买汽车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双方的当事人对事故的损害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故是急需要报警处理的,关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现在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服务项的政府,旨在为人民服务,争取在最大额程度上将信息公开化,让公民们享有知情权,让公民们参与到政府的各项决策任务中去,所以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加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