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钢构工程要交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 ?又要交什么类型的税?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又要交什么类型的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的规定,将自产的钢结构房产品用于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地坪在内的总工程),应该按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同时,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对于钢结构房工程来说,当然应该按照包含钢结构房价款在内的总工程款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这样,对钢结构房来说确实就存在重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问题。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列举了自产货物的范围: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该通知不仅在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房属于“货物”,而且在第一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凡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且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纳税人,在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对不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未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但是在具体的时间操作中,部分地方对于钢结构工程会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因此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那么对于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如果您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铁岭律师。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肇事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任何有争议的都可以将详细的情形写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由于案件的审理周期是比较长的,故此......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有责任怎么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有责任怎么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人有责任由主要的责任人员来进行一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通常情况下会涉及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费用,1、司机死亡,由车......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不管是进行新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东西都是很多的。而在交易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风险,要是不小心处理,同样也是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那实践中......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