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  一、“住改非”的定义  住改非”是在拆迁补偿中对住宅改成非住宅的一种特定的称谓,所谓住改非,又称住改商,指的是原本用作住宅的房屋,由于其临街或者具有其他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房屋使用人将其改变为为商铺进行经营。拆迁时,被拆迁房屋房产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被征收人在经营时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实并有纳税记录,其住宅实际用途已经发生改变。我国法律对于“住改非”情况如何进行补偿并没有作出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还是涉及此问题了,这些地方性法规虽然效力较低,但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中房屋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
    不论如何,在婚姻生活中。离婚的结果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往往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今社会,夫妻离婚后,由于房子的争夺而引发的一些新闻我们也都看到过。其实,对房子的......

·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
    房屋租赁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遇到的情形,大多数租赁的房屋都是城市房屋。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城市房屋的需要相关房屋的所有人缴纳相关的房屋租赁税费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有......

·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
    衣、食、住、行,作为人生存的必备条件。住更是人们不能缺少的,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都流行购买房屋时在银行贷款购买。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这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下面我们......

·先领证再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先领证再买房规定是什么?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呢?一方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