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当然,各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但总的原则是房屋有证,在房屋征收前一直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有些地方政府也予以承认,并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规定,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各个省市也都根据地方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 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这种计算方式是在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基础上,再乘以一定比例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比如上海市就规定,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内蒙古规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三。
2. 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比如在北京,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 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这种计算方法是以利润额、营业额为基础,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额的。比如在深圳就规定,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6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补偿。
4. 以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如河北省就规定,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5. 协商选择与评估机构确定。
有的地方直接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在几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协商不成的,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比如在山西就有规定,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确定补偿金额:
(1)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被征收人上一年度纳税的税后月平均净利润计算;
(3)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当然,也有地方直接规定按照评估结果来确定补偿金额。
所在地没有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以参看以上补偿方式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评估并计算各个不同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收益,同时注意己方所要耗费的相关成本,尽量降低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工伤医疗具体内容......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承包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原则上来说,30年内不能调整承包的耕地。当然,《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并不是一概禁止......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收人申请的,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当然,各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但总的原则是房屋有证,在房屋征收前一直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有些地方政府也予以承认,并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规定,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各个省市也都根据地方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 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这种计算方式是在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基础上,再乘以一定比例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比如上海市就规定,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内蒙古规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三。
2. 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比如在北京,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 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这种计算方法是以利润额、营业额为基础,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额的。比如在深圳就规定,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6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补偿。
4. 以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如河北省就规定,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5. 协商选择与评估机构确定。
有的地方直接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在几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协商不成的,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比如在山西就有规定,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确定补偿金额:
(1)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被征收人上一年度纳税的税后月平均净利润计算;
(3)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当然,也有地方直接规定按照评估结果来确定补偿金额。
所在地没有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以参看以上补偿方式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评估并计算各个不同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收益,同时注意己方所要耗费的相关成本,尽量降低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工伤医疗具体内容......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承包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原则上来说,30年内不能调整承包的耕地。当然,《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并不是一概禁止......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收人申请的,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