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对于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是有挽回余地的,例如建筑物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可以申请改正,如果强拆程序专法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一)立案

  立案是执法部门对于一般接到投诉、举报等事情并经过事实证明材料后,确定确实有违法事实发生并立案追究责任的时候,可以将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1、违建查处能立案的部门有哪些?

  (1)由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等法定部门来接手违章建筑的立案工作。

  (2)由城管立案执法,城管必须得到省级政府授权才有权利过问违建的相关事宜,如:北京城管查违建需要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

  (3)乡政府对于违建的执法范围是在乡、村规划区范围内,也就是农村违章建筑由它来立案管理。

  (4)除了以上,其他部门都没有查处违建的权力。一般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都是错误的。

  (二)调查程序

  1、调查程序中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2、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有两个作用:

  (1)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

  (2)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3)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问询过程中适当维权

  (1)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仔细考虑,不要害怕,越是害怕越容易出错。

  (2)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

  4、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

  (1)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

  (2)执法人员让你签字时,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可以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你可以不签字。

  5、确认笔录没有问题要签字时:

  (1)笔录如果是几页纸的话,你一定要每页都要签字。

  (2)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顶着笔录的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大的空间,以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再添加内容。

  (3)不要忘了写上日期。

  (三)决定程序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程序是必要的,为了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都会进行书面告知惩罚对象关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被处罚人员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那么这个行政处罚决定将不能成立。

  2、听证

  (1)听证是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决定前,由调查人员进行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和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3、对于听证程序,还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个程序与后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得到救济等有关,最好不要错过。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若决定要进行处罚,会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决定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

  (1)签收

  有部分朋友认为不接受处罚书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因为您拒绝接收文书,就会有执法人员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几名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为送达。

  (2)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

  这即使错过了听证也没关系,因为按照处罚书上发绿光一定,处罚书自送达第二天开始全,两个月内,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诉讼,这个程序是必要的的。因为错过这一程序,即使您的房子不是违法的,也会被政府认定是违法的。

  (3)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最好聘请一个外省的违建、拆迁专攻方向的律师。

  (4)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

  A、你没有进行行政复议也没有行政诉讼

  这样,三个月后,处决书就自动构成法律效力了。

  B、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

  然后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在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工作。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一本证书,作为一件物品,总有丢失的时候,土地使用证一......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一、平房拆迁拥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内土地的资源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国家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是非常的严格,想要使用土地的话需要经过非常多的筛选,还需......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新变化。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河......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