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离婚需要协定离婚协议,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存在异议的,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只能按照协议执行,拒不执行可以到法院起诉。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二、离婚调解有什么方法技巧1、 调解环境。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2、 调解语言。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于双方的是非多过发表意见,而围绕争议分歧和缩小争议努力。3、调解技巧。调解时,先找出分歧,筛选争议焦点。找出双方分歧的原因,以及减少差距的方案。观察当事人的表情,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走进调解人的思路。调解步骤要不留痕迹,最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抓住双方争议焦点后,再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适度公开自己的和解想法,示明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共同探讨调解思路与方案。在调解时,要注意营造调解氛围,注意抓住调解时机,把握调解的原则,以及注意个案时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对于离婚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应当由双方在调解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涉及到离婚调解过程中双方必须对财产分割的情况进行处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财产分割的相关事项的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其实聘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总是有好处的,当然也是需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但并不意味着只要起诉离婚就要聘请律师。到达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请律师?我们为......

·双方的事实婚姻要经过法院吗
    双方的事实婚姻要经过法院吗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解决。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

·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在生活中婚姻中会遇到很多不如人意的事情,感情的破裂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就难免会离婚。但离婚会导致离婚财产的分割,很多人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中会请律师,但是有可能不是很了解离婚......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

·子女代书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实践中
    子女代书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呢?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实质要件条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