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构成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构成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本质特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要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诈骗罪可以说是诈骗类犯罪当中兜底的一个罪名,一般实施特殊的诈骗行为,但最终不能认定为特殊的诈骗犯罪时,在符合了诈骗罪的入罪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那么可以以诈骗罪论处,而之后的处罚,自然也就是以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刑。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

·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对证人称之为询问,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话应该是称之为讯问的。结合案情的需要有的时候可能公安机关是必须要询问未成年人的,因为可能为成年人提供的相关证言对于整个案......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存在以下情况:(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

·专业强奸罪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强奸罪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属于严重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然后交给检察院发起公诉。在这个过程中,受害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为自己争取更多赔......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