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7、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8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9、检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10、检查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1、协助施工单位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2、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予案。
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4、核查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鉴于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较繁琐,我们就先给您介绍该细则里的部分内容。您应该可以清楚地看到这部分的内容共有16条,对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安全监理部门建设强制性标准来确保施工设计方案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项目管理的检查人员必需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同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对可能造成损害的作业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比较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比较一、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有些年轻律师往往不重视这个最基本的环节,尤其是当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违反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时,他们会建议劳动者不必浪费时间和精力......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

·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用工都属于童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能使用童工,违反使用童工的将依法作出惩罚。即使中国有很多关于使用童工的惩罚文件,但是仍旧有单位冒险使用童......

·在市场中工程垫资合法吗
    在市场中工程垫资合法吗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

·劳动法规定年假怎么休?
    劳动法规定年假怎么休?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