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法院判无罪追究检察院责任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 法院判无罪追究检察院责任吗?不会追究,现行司法体制下,检察院是公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检察院认定有罪意思是检察院以嫌疑人犯罪的理由进行公诉。法院依据事实、理由和法律对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包括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二、判决的司法解释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后所作出的裁决,是人民法院的专有权利。除人民法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判决的权利。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果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拒不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法院人民判决、裁定罪。判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结案方式之一。除判决以外,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还可以以裁定的方式结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可以对法院判决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来进行抗诉处理,但必须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另外对于抗诉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对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认定处理。



·牡丹江市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牡丹江市属于黑龙江省管辖,因此在很多刑事犯罪的具体量刑问题上,都是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做出规定的。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在牡丹江市的详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否合理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否合理赌场的开设在有关法律上的规定是强制的,只要自己一进触犯就会被处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

·挪用资金自首能否减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的经济犯罪逐渐增多,一些人挪用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资金,但在在现在的舆论压力和追查力度之下他们会选择自首,那么挪用资金自首该如何判定,自首后是否能够减刑,有何法律依据。下......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害的客体不同。(2)行为手段不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5)犯罪目......

·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矛盾,有人通过武力来解决,受害人受伤,打人者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等一系类费用,还要根据受害人的身体情况的严重性,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那么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在生活中关于诉讼的案件有很多,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情节较轻,刑事诉讼情节较为严重。我们都明白,诉讼一般都会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