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职工要是身患重大疾病的,此时可以向单位请病假进行治疗,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单位也是要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期的。不过这个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呢?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二、职工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
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究竟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上文中已经作出了具体的介绍,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而即使职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也是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至于医疗期工资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上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什么是医疗过错呢?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对未外化的鉴定结论,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也依法享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原告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持异议,可依法定的方式途径寻求救济......

·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说起医疗纠纷,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医疗纠纷是比较多的,但其中也只有部分人通过正确的方式来对纠纷作出了处理,比较好的维护了自身的......

·遭受医疗欺诈该怎么投诉 ?
    遭受医疗欺诈该怎么投诉?一、遭受医疗欺诈该怎么投诉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报警后,医疗欺诈如果金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另外对于......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近年来,根据医疗现状频频发生院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紧张,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关规定,专门针对患者与院方的......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包括哪些方式当前医疗纠纷出现得越来越平凡,医患关系有着越来越复杂的趋势。面对出现的医疗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调解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首选也是解决医疗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