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土地承包合同补办方法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一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乡镇经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比《农村土地承包书》更能证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的土地承包合同遗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在的,你不用担心。但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一般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办。若是其他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建议你复印外,还要申请办理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上文中我们从两个方面来介绍,首先列举了土地承包合同补办的一些依据,从此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补办是可以的,然后具体讲解了补办的两种情况,各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作出选择。但是过程有点复杂,如果遇到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这种情况,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国有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
·2023年甘肃征地补偿最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在城市化发展的初级阶段频繁的征地工作这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国家包括市民本人都不会只满足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状态,未来我国公民的生活肯定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迈入到一个更好的阶......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国家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同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接下来,......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等等。那么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就有可能受到威胁。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质量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
·农村宅基地流转将迎来政策拐点?
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是造成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隔绝的重要壁垒,这一现状极大地限制了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宅基地的流转若能设计、实施得当,将能促进农民福祉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土地承包合同补办方法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一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乡镇经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比《农村土地承包书》更能证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的土地承包合同遗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在的,你不用担心。但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一般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办。若是其他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建议你复印外,还要申请办理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上文中我们从两个方面来介绍,首先列举了土地承包合同补办的一些依据,从此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补办是可以的,然后具体讲解了补办的两种情况,各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作出选择。但是过程有点复杂,如果遇到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这种情况,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国有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
·2023年甘肃征地补偿最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在城市化发展的初级阶段频繁的征地工作这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国家包括市民本人都不会只满足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状态,未来我国公民的生活肯定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迈入到一个更好的阶......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国家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同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接下来,......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等等。那么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就有可能受到威胁。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质量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
·农村宅基地流转将迎来政策拐点?
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是造成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隔绝的重要壁垒,这一现状极大地限制了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宅基地的流转若能设计、实施得当,将能促进农民福祉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