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一、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刑拘直诉的案子是否需要进行换押,刑拘直诉是没有经过逮捕程序地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

适用刑拘直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范围,还应当同时符合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刑拘直诉)没有异议等一系列条件。

刑拘直诉机制是突破原有刑事诉讼思维,优化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改革举措,通过在刑拘与起诉之间架构起一条快速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增效减负,最大限度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减少了审前羁押。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总之,根据刑拘直诉的定义来看的话,一般是不存在着换押的这个程序的。而且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不应该把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换押这件事情上,就算不是刑拘直诉,过程当中对犯罪嫌疑人更换了羁押场所,也不会因此就加重量刑的。


·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一般在生活中我们将会遇到,刑事案件如果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就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提起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只有在一定时间内维权才有效,确......

·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在我们最近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对于行贿受贿方面的问题抓的非常严格,因为我们国家是已经认识到了行贿和受贿对国家的危害了。行贿和受贿方面的案例在非常多的地区都是有......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刑法修正案九的溯及力的规定?
    众所周知,法律会随着社会变化而变化。同时,这种变化会带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新法产生之后的溯及力。通常来说,法律的溯及力都是“从旧兼从轻”,但是具体是怎样的还需要了解。那......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进行减刑的时候,我们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对此,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呢?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样......

·刑事诉讼中关于近亲属的范围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中关于近亲属的范围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