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交通事故件赔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交通事故件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种,即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两种标准的赔偿金额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达到1.5倍。现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来判定适用何标准。城镇户口的都按照城镇标准,而农村户口的则要考虑有没有连续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证明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主张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居住事实的证据。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如此。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很多的赔偿,而对于赔偿的项目也会产生很多种,但一般在赔偿的时候就会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受的伤越重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就会越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的。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众所周知的的事情。但是,对于交通肇事的官方解释即司法解释,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所以经常会产生纠纷。为了解决您......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交通事故一般处理都是协商解决,交警也是极力支持您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很多当事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就去打官司。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的......

·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相关期限和程序规定如下(一)诉讼: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车祸起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的费用是根据要求赔偿的金额来确定的。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请求的额度或者价额,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计缴纳的。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需要向法院起诉诉求要求赔偿的,根据《诉讼......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简单来说,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那么,抵押车与二手车有和区别呢?其实,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抵......

·55岁还没交社保怎么办
    到了55岁,如果之前没交的话,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在自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