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主犯的种类和刑事责任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主犯有哪些类型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包括以下几类: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二、主犯要负什么刑事责任主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对首要分子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二)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按其组织、指挥或参加的全部犯罪负刑事责任。特别提示首要分子包括两类:一类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后一类首要分子并非都是主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犯罪主体不以首要分子为法定构成要件,在该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自应是主犯。如刑法第104条规定的武装叛乱、暴乱罪。另一种是犯罪主体是以首要分子作为法定构成要件,在这种聚从犯罪中虽是首要分子,但不能认为是主犯。如刑法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其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对属于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一般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但除此之外的其他主犯,则应该是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作出处罚。主犯在共同犯罪当中,往往是起策划、指挥等作用,与从犯相比,通常主犯的实行行为强度较大、手段也比较残忍,而作案的手法相对来说也要娴熟一些。
·犯罪后主动自首能减刑吗?
自首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过,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投案就会被认定为自首。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我国刑法鼓励犯罪嫌疑人......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才构成招摇诈骗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招摇撞......
·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
·刑法的假想防卫怎么处理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
·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反洗钱犯罪,已成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一项......
·犯罪后主动自首能减刑吗?
自首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过,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投案就会被认定为自首。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我国刑法鼓励犯罪嫌疑人......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才构成招摇诈骗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招摇撞......
·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
·刑法的假想防卫怎么处理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
·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反洗钱犯罪,已成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