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员工在那种情形下会被辞退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员工在那种情形下会被辞退
一、员工在那种情形下会被辞退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经与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注意事项
1、述1-6项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述7-13项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述7-9项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4、述10-13项情形,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合法辞退与违法辞退两大类。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员工做出赔偿。但即使单位是合法辞退员工,一些情况下也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里就要对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做出严格区分才行。
·把工作带回家做是否构成加班
我们发现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无法准时完成工作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继续完成,实际上该员工也是在休息时间内在继续从事工作的,那像这样把工作带回家做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
·公司忘记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公司忘记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在电视新闻里可以看到员工发生工伤的报道。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如果这个时候发生工伤,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
一、员工在那种情形下会被辞退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经与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注意事项
1、述1-6项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述7-13项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述7-9项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4、述10-13项情形,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合法辞退与违法辞退两大类。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员工做出赔偿。但即使单位是合法辞退员工,一些情况下也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里就要对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做出严格区分才行。
·把工作带回家做是否构成加班
我们发现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无法准时完成工作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继续完成,实际上该员工也是在休息时间内在继续从事工作的,那像这样把工作带回家做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
·公司忘记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公司忘记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在电视新闻里可以看到员工发生工伤的报道。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如果这个时候发生工伤,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