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没有,股东认缴时间是自行协商确定的,现在不做强制性的要求。注册资本认缴制文件的详细规定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注册公司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每一家依法注册的公司肯定都有公司章程,但是不同公司的公司章程当中的详细条款,没有什么可比性,包括对股东认缴时间的规定,但是,认缴时间拖得越久,可能越不利于公司的运营,因此,各位原始股东要谨慎确定认缴时间。


·公司法人死了股东怎么撤出?
    公司的法人有的时候一般会影响到一个公司未来的发展,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人,也会有生老病死的一天,在公司法人去世以后,很多股东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就会有新的看法,有的会想要......

·总分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总分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总分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合法的,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首先,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2、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

·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有什么规定?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董事长的位置都是十分重要的。董事长有权利决定公司的一些决策,和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所以说,谁来担任这个董事长往往显得尤......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需要进行改革,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进行裁员。但对于被裁减的劳动者,公司需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才行。那一般公司裁员赔偿金是怎......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股份转让,在任何一个公司中都是十分常见的一种行为,是需要我们了解一定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和流程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