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按照刑法当中来判处有期徒刑,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法院 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案财产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是代管的角色。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有: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二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有: 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方式。全面处置方式的启动的时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二、违法所得的追缴和退赔原则是什么?侦查机关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往往在第一时间将涉案公司、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并没有将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和涉案的赃款、赃物进行区分。但是当刑事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法院对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进行处理时,就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调查财物的权属情况。《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三百六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判决返还被害人但其没有认领的财物应上缴国库;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应当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及时返还被告人。由此可见,非法集资犯罪社会危害很大,必须要加大对其打击力度。作为地方政府,要不断完善处置非法集资诈骗案的办法,连同公安、检察院及法院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清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以集资诈骗罪立案,对于非法集资涉及到的资产,要成立处置领导小组,专门开展清算。在当代社会被集资诈骗的人员,他们可能会担心自己的一个财产方面所要的问题,如果说这类案件已经被立案来进行调查了,那么他们的刑事处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关于一些财务的话,是也有可能会返还给被害人或者上交国库。



·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

·拘役怎样执行 拘役是多久
    在对拘役刑执行的过程中,除了要知道拘役是怎么执行的外,同时也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期限限制的。那到底拘役是多久呢?如果......

·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
    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一、审理刑事案件判刑时间怎么算?刑事案件判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一、刑事案件由谁管辖1、《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

·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几年?
    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几年?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三年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具有下列......

·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一、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是否属于犯罪未遂,要根据所涉犯罪的既遂标准来判断,比如说运输毒品罪,只要毒品装车上路,即构成此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