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法庭调查顺序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证人出庭作证;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签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
    扣押的在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勘验、搜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扣押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  &n......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以后所进行的初步审查程序,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审查的内容;二是审查的方法;三是审查后的处理决定。   &n......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规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二、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

·刑事案件审判后一般多长时间得出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

·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