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2023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完全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告知劳动者原因,对于疫情的影响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形,只要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推迟同样也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从而不会承担责任。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如果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如果没有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节假期休假的,加班费按1月25日至27日三个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的300%支付。其他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延期复工属于停工期,而不是春节假期。对于依法停工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1月24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因公司不能正常的复工,这种情形是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推迟的发放,如果确实困难比较大的话,还可以协商要求降低薪资,但这也是在没有付出劳动力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尽可能的保障劳动者的的利益。



·童工民法总则规定年龄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很多劳动单位写着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来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童工的年龄限制我们都不是很清楚,那么童工民法总则规定......

·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一、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企业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

·《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么?如果因没签劳动合同而要索赔时,则需收集好相关证据。下面......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

·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有哪些规定
    工作期间,员工难免会有几次迟到的时候,这肯定会对工作有所耽误,因此有些单位就规定员工要是迟到的,就要扣相应的工资。那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即迟到扣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跟随我......

·关于岗位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人会发生职位调动,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职位调动一般有自愿性发起的工作调动,这种一般都是个人与公司协商好。然而非自愿性的岗位调动争议会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