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款条的定义:
借款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款项后,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借据。
二、欠款条的定义:
欠款条是指当事人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经过清算以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但在债务人当时没有给付能力或不愿意及时给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欠据。
三、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
借款条和欠款条相同之处,即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即“借款条”在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出借人、即债权人即可以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88 条的规定,在二十年的最长时效内向法院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而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借款条”,在债务人逾期不归还的情况下,应从还款日期到来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那么,对于“欠款条”而言,情况应就与之不同了。即欠款人如果出具的欠据没有注明还欠日期,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双方债权债务形成之时,也是债权人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所以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主张权利之时,债权人应该在出具欠据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就丧失了胜诉权。反之,如果欠款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在出具欠据之日起已形成,即使没有到还欠日期,债权人既可在出具欠据之日起、还欠日期到来之前向法院主张权利,也可在还欠日期到来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而不超过诉讼时效,受法律保护。格式方面要他本人签名,不能代签。一般有欠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借款人,担保人,出借人,借款时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的相关资料,在实际生活中,您在选择是否签借款条还是欠款条,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不管是借款条还是欠款条都要书写规范。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平顶山律师。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同时扮演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色,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

·一方债务能不能执行共同财产
    一方债务能不能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

·债权人怎么通过诉讼方式讨债
    债权人怎么通过诉讼方式讨债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或者是以各种借口理由来推拒还债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其中,诉讼便是很有效的方式之一。那么,债权人怎么通......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包括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