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土地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1、申请

(一)申请人

出租人(土地使用者)和承租人。

(二)申请时限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使用证。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5)出租合同。

(6)有关部门认证的出租地块开发投资证明。

(四)收件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对申请人的审核

对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申请人的审核按照对土地登记申请人审核的一般步骤和要求进行。

此外,土地登记机关还应重点审核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出租人应为土地使用者并与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权利人一致。

(2)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与租赁合同签订双方一致。

(二)对土地投资情况的审核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三)对土地用途的审核

出租土地的用途应符合出让合同等规定的土地用途。

(四)对租赁期限的审核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经过以上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4、注册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的注册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在《土地登记卡》(续表)“序号”栏填写本次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在此《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的顺序号;“日期”栏填写本次注册登记的时间;“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栏填写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依据证明文件的类型、编号、日期、承租人名称、通讯地址、出租范围、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等;“经办人”栏由填写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人员签字;“审核人”栏由负责审核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人签字。

5、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土地登记卡》在土地使用证上记录土地使用权出租内容,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颁发给承租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就是针对于拥有土地的人才会存在的权利,对于这种权利如果在出租的时候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及时的补办,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合法的进行办理。




·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城市化过程中,城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周围的很多郊区农村土地变成了高楼大厦。这一进程中,被征地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在政府征地过程中,容易......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土地使用证虽然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证件,但是作为开放商想要售卖房屋的话需要的是拥有五种不同的证件,当前有的地方售卖的是没有证件齐全的土地,虽......

·2023年大理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大理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大理州征地补偿标准:大理入地被划分为三类一类区片范围:下关镇坝区内。区片补偿标准:88762元/亩。二类区片范围:大理镇坝区内。区片补偿标准:80693元/亩。......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引进项目投资人,是企业以项目开发为依托,以项目股份制为载体,以所开发的产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