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会不会有案底?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会不会有案底?

一、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会不会有案底?

不会留下案底,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二、被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1、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2、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3、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无罪释放的情况下,显然是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司法机关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如果犯罪事实严重的,或者后期发现犯罪证据的可以再次批捕并判罚处理,这时肯定是有案底的。


·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经常在新闻中了解到寻衅滋事罪,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寻衅滋事罪又有些什么样的处罚呢?优秀公民该怎样做才不会触及法律的底线呢?接......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缓刑吗
    很多犯罪分子在最后量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适用缓刑,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来讲也不例外。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缓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

·渎职罪如何量刑,怎样处罚渎职犯罪
    由于渎职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个类罪,因此说到渎职罪如何量刑的问题,那么就需要针对不同的犯罪来具体说明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条,将在下文中告......

·刑法中危险驾驶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

·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