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在注册成功之后,为了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资本需要保持不变性,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会有增减资的需求,并且增资和减资的方法是不同的,通过回购股本的方式可能会使资本减少,那么,根据规定,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二、公司能通过回购股权实现减资的目的吗1、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通过回购股东股权实现减资的目的。股份公司基于股权激励的可以,但总额限于5%以内,且在回购完成60日内要注销。2、 对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3、上述程序进行完毕以后,再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对减资登记有明确要求。4、现实中,减资由于实际债权人的利益,过程比较麻烦。可以找律师或工商代理进行咨询、办理。虽然减资会使公司的结构发生变化,故而在经济生活中,减资是公司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根据以上《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的规定,可以知道,公司在做出减资的规定之后,需要在15日之内通知债权人,才能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在生活中会因为公司发展方向和情况导致公司法人变更的现象出现,而在这期间,与该公司有生意往来并且存在合同期间的合约是否会受到影响成了合作人所关......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一)名称审核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公司名称申请。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周末休息时间不算,所以如果是周五申请的话,时间还会多两天。要是遇到......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就需要已经注册经营一年以上......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这是肯定会变的,保险公司的法人和一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