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买房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买房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1、开发商资质须看清,开放商证件要齐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较少的开发商资金实力不是很雄厚,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可能存在问题,开发商取得土地并非国家转让,亦未获得许可,购房者买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对购房者存在极大法律风险,因此购房者须注意开发商是否证件齐全。什么叫证件齐全呢?在买预售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有预售证明。现房,则是竣工备案说明。律师建议,异地购房的情况,对开发商的选择,尽可能选择知名品牌的企业、知名的楼盘。2、开放商宣传须看清,开发商优惠要约定当前,看房时购房者往往能听到很多开发商的宣传口号,但许多却未落到实处。在此,律师建议购房者签合同条款前须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了解开放商宣传的具体内容是否体现在合同条款中。3、房屋面积须看清,面积差异要约定此种情况一般发生在预售房中,预售房经常存在产证面积与签订合同的面积存在差异的情况,但合同当中却未予约定,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律师建议,规避此种风险最好的方法是签订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时作出具体约定:若房屋面积差异达到一定的比例,比例之内由开发商补偿,超过一定的比例,则须和开发商约定如何处理,如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或开发商作出一定的补偿等,对此双方都可作出约定。
二、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1、付款时间须看清,交房标准要约定此条分别为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义务,付款为购房者的义务,有时候购房者草率签了合同未及时付款,却并没有意识到迟延付款存在逾期违约金的问题。交房时间及标准即是开发商的义务,到了一定的交房时间若开发商未予交房,其相应也存在逾期违约金。律师提醒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往往将交房标准约定为办理大产证的时间,以此规避支付逾期违约金。2、违约条款须看清,政策变化要约定此条为购房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点。在政策调整频发的阶段,经常出现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发现不符合购房的主体资格,或者贷款了因政策变化而暂停发放,亦或是税费调整超出购房者支付能力的情形。对于上述情形,律师建议,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条款当中予以约定,以此避免承担高额违约金的法律风险。3、物业企业须看清,物业服务要约定购房者在异地购房,无论是房屋管理、亦是房屋维护方面,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品质尤为重要。因此,律师提醒,购房者在向开发商了解楼盘信息时,最好一并了解清楚物业公司的名称及资质,同时在合同中亦须体现物业服务的相关内容。同时作为“久经考验”的购房老手一样需要时时注意,上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买房的注意事项以及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购房者可以参考一下。由于买房涉及金额巨大,购房者一定应谨慎参考各种因素,以免花钱买后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审查一下合同内容,避免掉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

·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购房政策的限制,如今在一些大城市,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房产,此时需要达到当地规定的购房标准,那么才允许购买房产。而对于一些没有资格购买房产的人而言,可能就会出现借用他人名......

·按揭的房子可以落户吗
    贷款买房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贷款买房后,房产证不会一直存放在银行,一般在办理完按揭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在上面标注上抵押的标示然后就会还给贷款人。贷款人可以拿......

·卖房款必须打给房主吗
    不一定。业主卖房,一次性付款可直接打入业主本人指定的收款帐户,本人打收款凭条就是了。买家贷款,银行必须要将贷款款项打入原业主名下帐户,或者业主打公证委托给指定的收款帐户也可以......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风险的,而这些风险就会给商品房造成损害或者灭失,那这样的情况下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应该由谁来对责任承担......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如何确定的?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