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一、监理合同的基本定义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3、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二、监理合同的管理任务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
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三、监理合同的管理方法
1、协助招标人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
2、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发布工程变更指令。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削减任何工作项目的内容,但不包括削减的工程由招标人或其他承包人来实施的情况。
(3)改变任何施工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各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变更指令前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招标人批准。
4、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5、协助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1)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与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进行调查与记录,熟悉各类合同问题的处理程序,对双方出现的合同纠纷要及时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合同目标实施。
(2)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方(业主)确定施工方(承包商)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承包商组织施工并将工程项目按期完成。项目监理部必须紧紧依据合同条款,围绕双方对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动协调各方关系,转化各种不利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工程建设方的利益,发挥合同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法律保护作用。
6、 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纳入合同管理范围内,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因此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了“总开关”的作用。
上文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共有三大任务和六中管理方法。在建设工程中,想要顺利、按时、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管理制度,适当培训管理人才,并配备管理人员。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合同在依法解除之后就算是作废了。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约定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

·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也是合同编规定的三大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三大抗辩权均不适用于......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一、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在一方出现合同违约条款中情形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提出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具体的还需要合同的双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