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离婚的定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一、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1.已出嫁女的待遇问题。如果农村妇女出嫁,其丈夫属居民户,但该妇女无法将户......

·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什么?
    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什么?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甲方:身份证件号:乙方:身份证件号: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小孩抚养费一事,经双......

·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是什么意思?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是什么意思?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

·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

·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有很多的离婚方面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有很多的离婚方面的事情,离婚方面的案例的其中也有很多是有孩子的离婚,对于这一方面孩子肯定是跟随其中的一方,另一方是需要给与一定的抚养费的。离婚抚养费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