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机关损害后,其能够托付代理人提出国家补偿。人民补偿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国家补偿案子的部分,当无法经过书面审理处理补偿事宜的时分,委员会要安排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那么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咱们一同跟从我们详细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质证开始前,由书记员查明质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质证纪律。质证开始时,由主持质证的审判员核对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质证权利义务以及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质证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复议机关进行说明;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4、询问参加质证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审判员宣布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认识一致的事实和证据;
7、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二、哪些情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质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
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
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三、延期质证的情况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质证: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质证的;
2、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是否回避的决定不能在短时间内作出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补偿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补偿恳求后,为了更好处理案子,会安排进行国家补偿案质证。委员会要提早三天告诉到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奉告质证时刻和地址。在质证过程中,依照两边别离陈述、出示依据材料、问询证人、两边就争议部分进行争辩,做最终陈述等次序进行。当一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质证的,能够延期质证期限。
·请问起诉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在当下婚恋自由,婚姻也不再注定是一辈子的事情。当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时候就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愿意离婚但针对财产、小孩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的支付问题,法律中也有说明。那......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随着离婚协议,就孩子抚养权一项自动终止,其他财产约定应属有效,离婚分得的财产就是你婚前个人财产。1、《民法典》(自2021......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
·夫妻中一方怎么诉讼离婚
我们发现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基本都是协议方式离婚,毕竟此时方便也快捷,但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不过可以转而考虑诉讼离......
·被宣告死亡,是否意味着婚姻关系消灭?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因意外事故......
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质证开始前,由书记员查明质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质证纪律。质证开始时,由主持质证的审判员核对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质证权利义务以及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质证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复议机关进行说明;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4、询问参加质证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审判员宣布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认识一致的事实和证据;
7、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二、哪些情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质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
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
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三、延期质证的情况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质证: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质证的;
2、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是否回避的决定不能在短时间内作出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补偿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补偿恳求后,为了更好处理案子,会安排进行国家补偿案质证。委员会要提早三天告诉到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奉告质证时刻和地址。在质证过程中,依照两边别离陈述、出示依据材料、问询证人、两边就争议部分进行争辩,做最终陈述等次序进行。当一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质证的,能够延期质证期限。
·请问起诉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在当下婚恋自由,婚姻也不再注定是一辈子的事情。当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时候就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愿意离婚但针对财产、小孩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的支付问题,法律中也有说明。那......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随着离婚协议,就孩子抚养权一项自动终止,其他财产约定应属有效,离婚分得的财产就是你婚前个人财产。1、《民法典》(自2021......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
·夫妻中一方怎么诉讼离婚
我们发现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基本都是协议方式离婚,毕竟此时方便也快捷,但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不过可以转而考虑诉讼离......
·被宣告死亡,是否意味着婚姻关系消灭?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因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