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务人逃债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债务人逃债怎么办遭遇债务人逃债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维护权益:1、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虽说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债务人往往无法顺利讨债。因此,为了维护债权人您的利益,建议您在遇到讨债纠纷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帮您想想办法。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
·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是怎样的?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割?老公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为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财产后要......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实践中,因借款人借钱之后用于非法途径而牵连出借人的情况比比皆是,于是有的出借人在借款的时候就会与借款人约定借钱的用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借钱用途......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虽说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债务人往往无法顺利讨债。因此,为了维护债权人您的利益,建议您在遇到讨债纠纷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帮您想想办法。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
·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是怎样的?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割?老公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为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财产后要......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实践中,因借款人借钱之后用于非法途径而牵连出借人的情况比比皆是,于是有的出借人在借款的时候就会与借款人约定借钱的用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借钱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