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轻微交通事故,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的伤亡,但当事人此时需要在现场或者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处理,也是会耽误其上班工作时间的。因此,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其中,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二、交通事故怎样赔偿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在轻微交通事故中,也是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的,因为对事故进行处理,也是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至于这个误工费该如何计算,上文中已经为您进行了阐述。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最后计算出来的误工费数额也就不一样。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1、护理费的证据1)提供护理人数的证据2)提供护理人的工资收入证据3)提供护理期限的证据2、误工费的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

·酒后驾车是在交通法规中处罚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行为,因为酒后驾
    酒后驾车是在交通法规中处罚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行为,因为酒后驾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必然会给受害者和肇事者带来巨大损失,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代理词,而这个代理词其实一般是有委托的代理人帮助自己书写的。那究竟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该怎么写呢?请跟随......

·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有什么后果?
    当前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比较高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应该立即报警,积极救助伤者。但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有的车主觉得去交警部门处理案件太麻烦了,所以就干脆不去处......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一、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