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租房的过程中,房东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当然此时房东也会提供一个租房押金条。一般最后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押金都是会退还的。那要是承租人发现租房押金条丢失了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押金条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如果是找的中介,也可以和中介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押金的。
二、租房押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目的是为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进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有余额,则应返还给承租人;如押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押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
(二)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对押金的设定人法律则未规定、设限。
(三)上限的法律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至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四)制裁后果不同: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制裁程度以押金为限。分析了上文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租房押金条是多么的重要了吧。因此,承租人一定要妥善保管押金条,不然日后是很有可能引发纠纷的。至于租房押金与租房定金之间有什么区别,上文也作出了解答,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买方一起办了过户手续,但有的时候逾期过户也是会出现在买方身上。那么二手房买方逾期过户有什么风险?如果二手房卖方......

·买房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买房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有效,属于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的财产即可有效。具体内容如下所述。(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
    房屋继承,通俗的来说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移交给另一位合法公民。其继承过程繁琐,所需要办理的证明材料又多。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房屋继承登记的步......

·遇到卖房违约怎么办?
    卖房毁约就是卖房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履行之前与买房人谈好的房屋买卖条件。这样就会使买房人蒙受一定的损失,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此时买房人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就能在卖......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