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工作几年后买一辆小汽车的压力并不大。买了新车后,要记得上交强险,另外,车主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买些商业险。可是有的人忘记买交强险,就开车上路。那么,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受害方可以起诉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也可以将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一并起诉。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依法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来进行划分和赔偿。
二、不买交强险的后果是什么?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对于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对其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也不得予以检验。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没有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首先得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给受害方,其余不足的,应该按照事故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分担。本来,如果缴纳了交强险的话,第一部分的赔偿限额应该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可是由于机动车方不按国家规定投保,那么这本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就转嫁到机动车方。
三、交强险有免赔率吗?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综上所述,交强险是国家规定车主一定要上的,没有购买交强险,正常来说是不能办上牌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应该由肇事方在交强险的限额内承担。超过这一限额的,双方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并且,交警还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并要求补缴交强险。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请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
    请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

·租车诈骗批捕能追回车辆吗?
    一、租车诈骗批捕能追回车辆吗?租车诈骗批捕后,一般是可以追回车辆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近年来租车诈骗案频发,涉案......

·交通事故中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
    交通事故中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一、工伤中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抚恤金不是遗产,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住宿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住宿费的条件有哪些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