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事实婚姻怎样离婚,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记的婚姻的,所以事实婚姻的离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男女之间的事实婚姻怎样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怎样离婚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因此,1994年以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

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事实婚姻不存在离婚一说。法律把事实婚姻的“离婚”称为“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1、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协议解除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时,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同样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

2、事实婚姻如何离婚?诉讼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事实婚姻的一方不愿意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的,则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准许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法院也会一并作出判决。

二、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法院怎么判?

在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长期一起生活应当属于事实婚姻,所以法院应该按照离婚处理。但是,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管在一起多久,只要的登记就不是夫妻,所以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判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像离婚诉讼中那样,调解当事人重归于好。如果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的,法院会一并判决。

总之,事实婚姻并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法院不会按照离婚办理。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法院则会像处理离婚官司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样予以处理。而事实婚姻怎样离婚,则首先要是要当事人先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才能说到离婚,不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在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判?
    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要给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的抚养费,旨在能减轻抚养孩子的压力以及能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但是假如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

·现代结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古时候,男女结婚的流程是很繁复的,具体可以总结为六礼,包括问名、纳彩等等。但就现在来说,我国已经简化了结婚流程,并且男女之间只有在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男方如果有错的话,那么赔偿就是合理的;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两人结婚后靠合法途径所获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两人结婚后靠合法途径所获得的收入和该收入所转化而来的财产和相应的财产权利。其中主要包括夫妻一方或两人工作所获得的酬劳;两人或一方靠种地、养鱼等所挣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