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2、五年内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二、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房屋在交房满五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法律规定了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具体赔偿标准,其次就是房屋如果存在质量的话,必须是在五年之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可能您还有不懂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的律师。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但要注意代签......

·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但对于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是......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这就需要有实际的内容来支撑起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我......

·一、诸城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一、诸城买房子首付要多少?房产首付比例:首付30%。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一、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是怎样进行分割的
    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因为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的婚姻法针对婚姻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修订,在新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