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

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要尽量留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9、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

以上就是关于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劳动者在进入单位之前就应当有合同意识并且要主动积极地要求单位和自己签合同,但已经工作而没有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收集充足的事实劳动证据来证明与单位之间已经产生的劳动关系。



·国际工程索赔程序有哪些
    国际工程索赔程序有哪些相关内容?随着我国企业不断的发展和壮大,我国一带一路的提倡。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现在越来越的国家与我国企业进行合作,......

·疫情时间不让员工回家违法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如果限制员工回家是出于疫情管控的需要采取的必要手段则不违法。如果是因为满足企业日常运营的需求,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处理。社......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能......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一、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费用有哪些?(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浙江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如何?
    劳动者受到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只有拿到了工伤鉴定的结果才能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伤等级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