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强奸罪236条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强奸罪236条的规定是什么?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相信您对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有了更多的了解。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能以妇女有无反抗行为作为妇女有无反抗意愿的证据,在有些情况下女性出于害怕、受胁迫而不敢发生反抗的动作,但事实上是存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依然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原无故该判什么罪?
    报警,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无故打人达到轻伤以上的,......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

·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经常听见缓期两年执行等刑罚,这就给很多人一个疑问,缓刑是不是所以的处罚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无期徒刑有缓刑吗?对于这个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咱们国家如果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话,是需要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的通常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还有等其他的方式。但是如果不存在着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情况的话可能会被释放。因此很......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宣判
    一、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宣判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
    我国刑法规定了许多罪名,其中就包括决水罪,它是指行为人破坏水利设施,人为决水,从而发生水患,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一种罪名。决水罪情节严重,会给社会带来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