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政府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盘活土地存量,从而能够有效的推进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其中有您比较熟悉的管理方法那就是对土地使用年限统一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们要了解的主要是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三、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土地使用年限的这个问题和新房旧房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其实也要看所谓的新房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例如民众居住的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是统一七十年且到期不受任何限制,但是我们修建的所谓的新房是属于将来用作工厂的,这种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50年而已的。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一、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文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维护......
·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建设完毕后,并不是自己销售,而是交给代理公司。这种是比较新颖的商品房销售模式,为了规范各自行为,需要签署一份房......
·在什么地方办理房产证更名
在什么地方办理房产证更名房产证过户需买家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二、房产交易及过户的相......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完善基础建设的步伐也逐步迈进到各个边远地区。而要进行基础建设就必须涉及到土地征用。对此,国家会做出相应的补偿。......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土地承包有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相关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很多具......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城市的建设发展,难免会遇到拆旧建新、拓展城市用地的情况出现,也就是您口中所说的拆迁。拆迁,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拆迁当地的政府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