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9、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索赔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

对于没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没劳动关系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是可以进行证明我们和工作岗位的劳动关系的。我们是可以从我们工作当中获取的各种文件各种记录来进行证明,这都是有效的证明我们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方法。



·工程质量及施工周期: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
    工程质量及施工周期: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及相关场地设施,乙方提供所有施工机具及安装服务,免费质保期为,施工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隐蔽工程应在合同约定进场之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做工程签合同是很常见的,但是有些工程很小,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合同就可以了,因此您也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怎么写,这对您是很有帮......

·济南劳动合同备案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济南劳动合同备案流程需要怎样办理一、济南劳动合同备案流程㈠网上备案登记(单位)㈡现场确认⑴所需材料首次备案(公司以前从来没备案过的)⒈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劳动争议事件的不断增加,合法解决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维护劳动关系中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首先在经过劳......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申请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同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