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醉驾验血结果交警多久通知办理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醉驾验血结果交警多久通知办理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什么?如果肇事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要判刑的,不可能不了了之。不过,一般情节的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在积极赔偿后,判缓刑的可能性较大。事实清楚的交通肇事案件并不复杂,事故发生至今已一个多月了,可能已经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了。你们可以问问承办本案的交警:本案件是否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了?哪天移送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至迟应当在一个半月以内作出决定。检察院将本案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至迟应当在一个半月以内宣判。二、醉驾处理详细流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类案件一般从开始到结束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这类人的处罚,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上报到检察院,由检察院经过相关的判决后。对相关的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判罚行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多少钱不固定。车损险赔付的计算方法为: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特别提醒: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

·车祸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车祸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车主在买车时往往都会购买保险,以便在后期开车途中发生车祸能够进行理赔,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车祸保险理赔的程序,以致发生车祸后无法得到......

·租房交了押金能退吗,租房押金何时能退?
    在租房的过程中,按照惯例租客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房租给房东,作为租房押金的。那么这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呢?如果可以,在什么时候才能退还租房押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

·车祸腰伤赔偿协商不好可以进行诉讼吗?
    一、车祸腰伤赔偿协商不好可以进行诉讼吗?是可以进行诉讼解决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