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诉讼已经立案多少天后开庭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离婚诉讼已经立案多少天后开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3、记得提交财产清单。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提交的诉讼材料应该注意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规范书写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详细地址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对离婚立案问题有其它疑问请联系律师求解答。




·法院设立关于男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一、因男方过错,夫妻离婚财产归女方是否可以?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夫妻......

·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
    如果是通过诉讼的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除非给出十分强有力的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这个问题由我们通......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
    国家赔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之前给他人造成损害,受损害一方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但是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这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搞清楚哪些......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实践中,无论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实际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您都知道诉讼离婚的程序比较复杂,那到......

·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进行离婚诉讼,肯定是夫妻之间就离婚产生了争议,而此时不得不通过法院来解决。而这个时候,想要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这个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

·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当对方存在着过错的时候需要赔偿,补偿的话实际上是指女方或者是另外一方在家里当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的义务,离婚诉讼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