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仔细观察的话可能会发现,现实生活中有些商标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我们称之为图形近似商标。对于这样的商标,要想更好的作出保护,就需要进行审查。那么法律规定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呢?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
(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组合近似商标怎么审查
(一)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三)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四)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有的人为了从商标上面获取非法利益,就会选择使用一些与他人商标比较近视的图形,从而误导公众,让他们能够购买自己的产品。要说明的是,这样的行为往往会构成商标侵权,因此您千万不能使用图形近似商标,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一、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在书写时首先在授权书上写清楚你要授权的单位的详细的信息,还要写清楚要授权的知识产权的内容......

·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旦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其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这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不过在一些情况......

·什么时候专利权转让生效
    什么时候专利权转让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可以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途径进行,但具体说到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上面,可能大多数的人就搞不清楚了。那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知道,著......

·商标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商标权如果被终止的话,那么商标权人之前能够享受到的关于商标的一些权利就会消灭。实践中,通常是一些法定事由导致商标权终止。那么商标权终止的法律事实......

·著作权经济权利的保护期
    作品是作者倾尽了心血之后的成果,所以理应当受到一定的保护,那么如果完成了一些作品的话,就可以给作品来争取一个著作权,如果有著作权的话,就相当于有了一把保护伞,如果其他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