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下面我们就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借款可以做他项权证吗


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四十六条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借款协议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合同到期时,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由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执行局直接执行,不需要诉讼。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在办理这类证件时需要房屋的所用者出示相关的证件,到我国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办理。这类证件是房屋在进行抵押时,我国的相关居民对抵押的债权人出示的一类有效和法的手续,对我国的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日常生活中,个体工商户为了解决经营所需资金,经常要对外借款。如果是向他人借钱的话,对方往往要求提供一份抵押物。毕竟,现在民间借贷中违约的情况很多,......

·向公司法人借款怎么写?
    向公司法人借款怎么写?我国的经济近几十年来发展迅速,如今国民经济已经一跃成为了世界前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司企业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其中公......

·欠钱不还法庭赖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赖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法庭赖账对于债权人来说不必太过于担心,陈述借款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即可。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

·欠钱几千块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钱几千块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一、欠钱几千块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

·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如何写?
    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如何写?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