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成员


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组织


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走私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模式


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综上所述,单位犯罪的意识因素主要包括单位犯罪的动机,动机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何种原因进行犯罪。一般而言,单位犯罪的动机是决定情节严重程度的最重要环节。同时,单位犯罪与自首与很大的关系,没有单位犯罪就没有自首。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主要是什么在向法院进行诉讼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法律上的知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这就需要有专业的人士进行帮助。但是很多时候,因为......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

·刑诉法二审审限是多长时间?
    当犯罪触犯刑法时,必须按照刑诉法规定的程序有法院对其进行审问和判决。而如果罪犯对于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而第二审程序是有一定的......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平时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系列的刑事案件,为了合法的处理好这些刑事案件,国家颁布了刑事诉讼法来规范社会制度,惩罚犯罪者,维护受害的合法权益。刑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大多数刑......

·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指的是什么?
    老百姓在理解个人犯罪的时候都知道是由个人作出的违法行为,但是在面对单位犯罪的具体含义的时候却只能以其字面意思理解为是单位的犯罪形式,但其实单位犯罪的单位并不是我们平时所讲......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不断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在不断的增强,因为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在起诉的环节中要依法进行,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