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处理醉驾的交警大队会主动吊销醉驾人的驾驶证。
吊销驾驶执照,无须本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以后的驾驶证吊销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选择性,您去不去交警大队或者说签不签字都不会影响依法吊销驾驶证的这种行政处罚。而且公安机关既然在现场就发现了醉驾的这种情况,处理的时候也不会说当事人不去交警队,相关的法律责任就可以不用承担了,吊销驾驶证这就是强制性的。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要受到刑法的强制性惩罚,同时会......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
·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
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话,此时就有可能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受到的处罚就会比较严重。那么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怎么不用交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具有时代性的特征,也是对于当时的情况作出了一些规定,现如今随着情况的发展,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作出一定修改,实施二孩政策。但是,社会抚养费仍然需要缴纳。......
·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标准是怎样的?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以下就为您介绍长......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醉酒驾车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后开车。我们知道,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醉酒状态下开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处理醉驾的交警大队会主动吊销醉驾人的驾驶证。
吊销驾驶执照,无须本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以后的驾驶证吊销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选择性,您去不去交警大队或者说签不签字都不会影响依法吊销驾驶证的这种行政处罚。而且公安机关既然在现场就发现了醉驾的这种情况,处理的时候也不会说当事人不去交警队,相关的法律责任就可以不用承担了,吊销驾驶证这就是强制性的。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要受到刑法的强制性惩罚,同时会......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
·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
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话,此时就有可能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受到的处罚就会比较严重。那么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怎么不用交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具有时代性的特征,也是对于当时的情况作出了一些规定,现如今随着情况的发展,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作出一定修改,实施二孩政策。但是,社会抚养费仍然需要缴纳。......
·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标准是怎样的?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以下就为您介绍长......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醉酒驾车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后开车。我们知道,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醉酒状态下开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